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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30截稿】关于“新歌唱神东”原创歌曲征集活动的公告

作者:书香孤影 更新日期:2015-5-23 18:42:01 来源:词韵书香YUN Net 浏览量:次 文字大小:[][][

为了纪念神东煤田开发建设30周年,全面反映神东改革创新,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弘扬神东精神,营造神东30年良好的文化氛围,从即日起,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新歌唱神东”原创歌曲征集活动。
一、活动宗旨
此次开展“新歌唱神东”原创歌曲征集活动,旨在倾力打造的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神东企业文化品牌。该活动以音乐文化为载体,弘扬神东精神,力求推出一批新的反映神东30年巨变、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的优秀歌曲,提升神东企业文化软实力,努力打造神东文艺精品,促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本次活动将深入挖掘以神东开发建设为题材的音乐思想内涵,大力宣传神东,为地处晋陕蒙的神东绿色开采、风土人情、人文历史、建设成就、地企共赢相统一发展成就纵情讴歌,让爱草原,爱黄土,爱神东的情愫更加深入人心。
二、活动内容
1、“新歌唱神东”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以寄出地邮戳或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关心和支持神东煤田开发建设的矿区内外专业与业余的词曲作者均可参加。
2、将对获奖作品进行编配、录音、演唱和制作,结集出版CD 专辑,并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媒体等进行宣传。
3、适时举办专场颁奖音乐会和获奖者座谈会,展现征集成果,畅谈创作心得,交流艺术经验。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以歌颂神东开发建设30周年来取得的成就为题材。歌颂神东发展过程中独具特色的管理业绩。反映企业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绿色开采、科技创新的业绩;歌颂神东地处晋陕蒙接壤地区的特殊环境,描写草原文化和黄土文化融合,地方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改善,地企合作共赢,创造经济社会繁荣昌盛的骄人业绩;歌颂神东打造各具特色的内部发展优势,描写矿井文化千姿百态,专业化队伍各领风骚,经济效益持续领先的特色品牌。
2、词曲创作要求主题鲜明,贴近神东,精炼流畅,振奋人心,充分体现神东“艰苦奋斗,开拓务实,争创一流”的企业精神。感染力强,富有节奏感,朗朗上口,易于传唱。
3、征歌活动提倡作品的形式、体裁及风格要符合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要求。
4、应征作品仅限于2015 年1 月1 日以来创作的、未在其他征歌活动中获奖的原创歌曲作品,不含改编、整理及翻唱的作品。
四、 报送要求
1、应征作品报送须提交作品音频小样CD2份。作品简谱、歌词纸质稿件(A4纸谱写,一式2 份)和电子版稿件(Jpg格式或Word文档)。注明词曲作者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编等信息。同一词曲作者限报2 首作品。
2、报送方式: 
(1)邮寄方式:信封上须注明“新歌唱神东”字样。邮寄地址:陕西省神木县大柳塔镇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企业文化部(邮编:719315)
(2)电子邮件:543486569@qq.com  来邮注明“征集”字样。
(3)联系人:张楠
联系电话: 0912—8279137  15891225700
传真:0912--8279879
五、奖项设置
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和员工群众组成评委会对征集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最终评选出优秀创作奖10 首,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设一等奖1首奖励3万元(含税),二等奖3首奖励2万元(含税),3等奖6首奖励1万元(含税)。视作品质量,奖项可空缺。
六、征集作品版权及其他相关说明
1、应征作品无论是否选用,均不退还,请作者保留底稿。
2、应征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规定,违者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应征作者自行承担。
3、获奖作品版权、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归主办方。主办方有权无偿将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用于新闻报道、展览、网络传播或结集出版发行等非商业宣传推广活动。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4、作品一旦参与征集,即表示参与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5、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庆祝神东30周年组委会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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